1.比中选条件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南发改审核〔2014〕48号)的招标的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中选文件在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 2014-204。2.项目概况2.1 项目业主:四川省南充市国家税务局2.2 建设地点: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151号2.3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2.4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计划动工时间: 2014年06月2.5 项目总投资: 423.00 万元2.6 项目资金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经费2.7 代理招标估计金额: 423.00 万元3.申请人资格拒绝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高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为级。
3.2 申请人业绩拒绝:2008年来,申请人最少已完成 3 个(0至3个)房屋建筑类分类项目业绩。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拒绝: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最少已完成 3 个(0至3个)类似于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不应不高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计金额的 100%(0至100)。3.4没被容许申请人的情形和不不存在同时申请人的情形。3.5本次比选不拒绝接受联合体申请人。
4.比中选文件的提供4.1 凡无意参与比中选竞争并合乎第3条申请人资格拒绝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登记),请求自收到比中选公告之日起至 2014年05月19日09时30分(申请人累计时间。从公布比中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人累计之日起至最较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iTunes比中选文件。4.2 比中选服务费 200.00 元。
5.代理申请书的提交5.1 代理申请书提交的累计时间为申请人累计时间。地点为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政务中心五楼。5.2代理申请书不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特地提交。
5.3逾期递送的或者并未递送登录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未予法院。6.评审和随机自由选择6.1 比选人于申请人提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接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展开评审,经评审分数在 90 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自由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6.2随机自由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提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展开。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中选公告在川报网( www.sczbbx.com )上公布。
本文来源:亚盈·体育网页版登录入口-www.931226.com